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缑浩 科研副院长
负责学院学科建设,科研管理等工作;负责实验室规划、建设以及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领导责任。(缑浩外出挂职期间,学院科学研究、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等工作由饶红红代管;实验室安全及日常管理由刘建文代管;实验室建设由化学系系主任聂融代管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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